學童常見傳染病休假指引

學生不幸患上傳染病,應留在家中休息及不要上學,以防止傳染病的擴散。至於何時返回學校則取決於疾病性質,並視乎個別情況而定。下列是衞生署一般建議*。如有懷疑,可向衞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組查詢。

傳染病

潛伏期

(天)

建議病假期

桿菌痢疾

1 – 7

 

直至肚瀉已經停止及大便化驗顯示沒有該病菌

(須取三個各相隔至少24小時的大便樣本作化驗)

水痘

14 – 21

 

約一星期或直至所有水疱變乾

霍亂

1 – 5

 

直至證實不再受感染(在完成抗生素療程48小時後,須取三個各相隔一天的大便樣本作化驗)

結膜炎(紅眼症)

1 - 12

 

直至眼睛不再有異常分泌物

白喉

2 – 7

 

直至證實不再受感染(在完成抗生素療程至少24小時後,須有兩個各相隔至少24小時、以拭子從咽喉及鼻咽取得的樣本,而其培養物呈陰性化驗結果)

手足口病

3 – 7

 

直至所有水泡變乾或按醫生指示

(如致病原確定為EV71型腸病毒:直至所有水泡變乾後兩星期)

麻疹

7 – 18

 

出疹起計四天

腦膜炎雙球菌感染

2 – 10

 

直至清除病菌療程完成

流行性腮腺炎

12 – 25

 

由呈現腫脹起計九天

小兒麻痺症

7 – 14

 

首現病徵起計至少十四天

德國麻疹

14 – 23

 

出疹起計七天

猩紅熱

1 – 3

 

由服用抗生素當日起計五天或按醫生指示

結核病

不定

 

按醫生指示

傷寒

7 – 21

 

直至至少連續有三個各相隔至少24小時取得的大便樣本,化驗顯示沒有該病菌。(第一個大便樣本須於完成抗生素治療48小時後開始收集)

病毒性腸胃炎

1 - 10

 

直至最後一次肚瀉後起計48小時之後

病毒性甲型肝炎

15 – 50

 

由首現黃疸病徵起計一星期或按醫生指示

百日咳

7 – 10

 

直至已完成至少五天的抗生素療程(整個療程為十四天)

備註:   若學生染上以上傳染病,家長必須盡快通知學校。

* 以上建議只基於各種疾病的一般傳染期考慮。其他因素如病童的臨牀情況應在考慮之列,主診醫生亦須以專業判斷,就病假的長短作最後決定。     

衞生署二十四小時健康教育熱線:2833-0111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衞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組網址:http://www.cheu.gov.hk

以上所有資料依衞生署最新公佈為準

地址: 新界將軍澳學林里8號
Address: 8 HOK LAM LANE TSEUNG KWAN O
電話(Tel): 27061336
傳真(Fax): 27069336
Powered by Friendly Portal System v10.32